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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    点击:[]

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青岛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研在职字〔2016〕14号)要求,医学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全国统考(附件1)符合学位注册条件可以进入各学科点、教研室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为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效率,更好为学员服务,现就加强、规范该项工作的几个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全国统考成绩查询及打印

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申硕主页-成绩查询”相应栏目查询并打印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单上须显示学员照片)。

二、学位注册条件

1.申请人自课程学习阶段注册之日起,通过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且仍在八年课程修业年限内;

2.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3.2012级及以前(包括2012级学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学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并签署《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承诺书》(附件2);其他各年级各临床医学专业类别的学生均须按照国家要求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关于学籍变动:

本年度医学部原则上不接受学籍变动申请。如学员确因工作变动需要或特殊原因调转专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科的导师及学科审核同意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批。论文阶段注册工作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申请由临床医学专业调转至基础医学专业者,要求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导师及学科审核意见要填写完整。

2.申请由学术型学位调转至专业学位者,要求全国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除提交学籍变动申请表外还须提交《青岛大学医学部同等学力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四、学位注册要求:

(1)填写《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登记表》(附件5简称<学位注册表>)一式三份于2016年9月22日至9月30日间报送到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招生)审核,同时核对本人学位网上信息,其中导师意见学科负责人意见请填写完整。之前学员需提前联系本学科研究生秘书完成师生双选,由学科统一填写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见附件6,学科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7;各类证件复印件粘贴完整;总学费(24000/19000元发票复印件粘贴完整。专业学位申请者须提交《青岛大学医学部同等学力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并携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

(2)总学费贰万肆仟/壹万玖仟(24000/19000)元。请携带课程阶段缴费原始单据,学费未交齐者请补齐。总学标准贰万肆仟(24000)元,课程阶段已缴学费壹万贰仟(12000)元学员,本次需交论文阶段费用壹万贰仟(12000)元(其中8000元汇入青岛大学医学院账户,4000元(课题费)由学员交至学科或导师);总学费标准壹万玖仟(19000)元,课程阶段缴费壹万贰仟(12000)元的学员,本次需交论文阶段费用柒仟(7000)元(其中3000元汇入青岛大学医学院账户,4000元(课题费)由学员交至学科或导师);如已交齐学费,学员只需将4000元(课题费)交至学科或导师即可

(3)青岛大学医学院财务账户信息:户头:青岛大学医学院,开户行:农行青岛延安路支行,账号:38-050 401 040 001 728。

(4)缴费时间及要求:请学员在中国农业银行于来校办理学位注册手续前三天汇款,以便银行提供返款单,最迟于2016年9月27日前将相关学费汇入青岛大学医学院财务账户,附言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和学位申请费。学位论文阶段学费发票在交《学位注册表》时持银行缴费回执于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招生)统一领取。

3导师分配、论文开题、专业课(4-5学分)和专业外语(1学分)的学习和考核:同全日制硕士,具体安排请届时关注通知。

4、申请答辩时间:申请答辩时必须符合论文从开题至获得学位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每年3月初和9月初完成并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向所在学科提交答辩申请,参加青岛大学硕士论文盲评抽检和学位论文检测,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答辩时间为每年5月底-6月上旬;下半年答辩时间为每年11月底-12月上旬

5根据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青大学位字[2008]8号)的规定:自2007年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在正式刊物上至少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其内)。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相关规定高于此项要求的,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执行。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要求在上述条件上各增加一篇。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工作:请学员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进入系统核对自己的学位申请信息,其上信息应与《学位注册表》中相关信息一致。随着培养各环节的进行与完成,请学员务必在学位网上完成相应的环节。

论文阶段注册完毕,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论文开题,开题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写作。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请各学科(教研室)务必按时提交材料,超过规定期限将影响学位授予。

附件1:青岛大学医学部2016年同力申硕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名单

附件2: 《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承诺书》

附件3:《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附件4:青岛大学医学部同等学力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

附件5: 《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登记表》

附件6: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

附件7:医学院各学科专业名称和学科联系方式

注: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招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38号 青岛大学医学院北教学楼2楼(0532-82991011)

发布通知网站:青岛大学医学部http://qmc.qdu.edu.cn/

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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