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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    作者:    点击:[]

 

关于加强研究生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统招研究生的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结合当前我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就此项工作进一步细化,经学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一、各院系具体负责统招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其中研究生的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考勤和请假管理的暂行规定(2006》的具体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院系和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研究生都切实了解学校有关考勤和请假销假的文件规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指导教师肩负着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责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也承担着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职责,导师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熟悉和掌握学校的相关规定,依法教育、依法管理。

二、学校规定明确要求,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注册;除国家、学校规定的假期外研究生离开青岛市区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学科统一组织和培养计划规定的活动,研究生必须请假。研究生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青岛市区或是出现其他违规行为的,导师和相关管理部门有责任及时上报院系,再由院系上报医学院,由医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生请假手续办理流程

A.课程学习阶段:

请假时间2周以内: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院意见”栏:辅导员签字,院系副书记签字,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原件留院系。

请假时间2周至4周: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院意见”栏:辅导员签字,院系副书记签字,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原件留院系,一份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请假时间4周以上: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科意见”栏:所属学科负责人签字——“学院意见”栏:辅导员签字,院系副书记签字,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研究生处培养科意见”栏:研究生处培养科负责人签字——“研究生工作部意见”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留院系,一份复印件交所属学科、一份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B.实习阶段:

请假时间2周以内: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科意见”栏:实习科室负责人签字,所属学科负责人签字——“实习单位管理部门意见”栏:实习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留实习科室,一份复印件交所属学科、一份复印件交实习单位管理部门以作备案。

请假时间2周至4周: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科意见”栏:实习科室负责人签字、所属学科负责人签字——“实习单位管理部门意见”栏:实习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学院意见”栏:辅导员签字,院系副书记签字,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原件留实习科室,一份复印件交所属学科、一份复印件交实习单位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交院系以作备案。

请假时间4周以上或出国:学生填表签字——“导师意见”栏:导师签字——“学科意见”栏:实习科室负责人签字、所属学科负责人签字——“实习单位管理部门意见”栏:实习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学院意见”栏:辅导员签字,院系副书记签字、盖章,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研究生处培养科意见”栏:研究生处培养科负责人签字——“研究生工作部意见”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留实习科室,一份复印件交所属学科、一份复印件交院系、一份复印件交实习单位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以作备案。

说明:

1.“表”指的是《青岛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

2.审批表下栏“请假证明”中“审批部门”公章,课程学习阶段: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经办人为辅导员或分管副书记;实习阶段:请假时间在两周以内的,盖实习单位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为管理部门负责人;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实习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办人加辅导员和分管副书记签名,还要加盖院系党总支或团总支章。

3. 请假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销假,并报导师、学科、实习单位管理部门和院系备案。未按规定销假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学校规定基础上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考勤和请假销假管理规定,但不可以和学校的规定相违背。

5、研究生实习单位包括各教学医院、科研院所和规培基地等。

四、各院系要做好请假销假登记,填写《医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登记表》。每学期末汇总填写《医学院研究生请假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本通知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青岛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课程学习阶段)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请假审批表》(实习阶段)

附件3:《医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登记表》

附件4:《医学院研究生请假情况汇总表》

 

青岛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76

 

上一条:青岛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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