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7〕7号)(附件1)的要求,相关内容强调如下:
1.凡已获准开设课程,每学年连续开设,不再组织课程评审和审核。
2.连续两学期不能开课的(含因选课人数不足30人而停开的),再次开课时要重新申报和评审。
3.拟在2021年春季学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各单位于11月15日下午4:00前将新开课程《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信息和《青岛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106)备案,电子版以“xx学院(学部)2021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课程新开课备案材料”命名发送至qdukcb@163.com。
联 系 人: 吴电秀 席岩
附件1:青大教字〔2017〕7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
附件3:青岛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