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校将于2020年夏季学期面向本科生举办高端学术报告,现面向全校进行征集,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告内容及类型
报告内容主要涉及人文与艺术、自然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分为通识教育类、专题类和学科前沿进展类。
1.通识教育类:聚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报告。
2.专题类:主要围绕某一专题开设的学术报告。
3.学科前沿进展类:主要围绕学科前沿进展和最新研究成果开设的报告。
二、举办时间及方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采取线上、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年度夏季学期为2020年6月29日-7月10和2020年8月17日-9月4日两个时段,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报告举办时间集中安排在以上两个时段。
2.学院(学部)、校直属科研单位是报告的举办主体,负责征集报告内容、邀请报告人、组织学生学习等。
3.报告面向全体本科生开放,举办形式、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等信息将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发布。
4.学生根据兴趣和爱好选择学习。
三、申报条件
(一)报告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任教的知名学者。
2.自然科学领域院士和具有国家级称号的专家。
3.人文社科领域“人文社科学术讲堂”主讲人。
4.各行业领域的社会知名人士。
5.校内学科首席教授、特聘教授、教授、教学名师、青年卓越人才、离退休老教授。
(二)报告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报告内容应适应本科生特点,激发学生兴趣爱好。
2.报告内容应科学、规范、合法,举办单位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保证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等问题。
3.原则上每个报告按2小时进行设计,可开设系列报告。
四、经费支持
学校设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复印费和会场租赁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支出情况拨付至举办单位,但不高于学校资助经费上限。专家采用线上报告形式的只发放专家劳务费,系列报告根据授课学时对劳务费进行累计;线下举办的报告资助标准如下:
1.诺贝尔奖获得者、外籍院士、国际学术组织主要负责人等海外一流学者,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报销。
2.院士按照1.5万元/人资助。
3.自然科学领域国家级称号的专家按照1万元/人资助;人文社科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一级学会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按照1万元/人资助。
4.其他层次专家按照0.6万元/人资助。
5.驻青专家按照0.4万元/人资助。
6.校内离退休教师每个报告按照1000元发放个人津贴。
7.校内在职教师按每4个报告1个学分,计入学院(部)年终教学工作量。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设置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认真组织,精心设计。根据教师资源和学生数量,建议每个专业举办系列报告;每个学院(部)举办面向全校的报告不少于1个;每个学院(部)邀请2-8名校外知名学者作报告。
2.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活动须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要活动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3.报告以学院(学部)、直属科研单位为单位组织申报,请落实报告信息并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ukcb@163.com。学校将根据申报质量确定高水平报告进行资助。
4.报告承办单位需于报告结束一周内提交《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总结》,含举办形式、报告人简介、报告内容、PPT、经费支出、报告效果、参加学生人数、相关照片及新闻报道等,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uzhb@163.com。
教研办联系人及方式:席岩,85953757
综合办联系人及方式:李津,83780258
附件:
1.青岛大学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书
2.青岛大学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2日
关于征集2020年夏季学期面向本科生举办高端学术报告的通知.docx
附件1:青岛大学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书.docx
附件2:青岛大学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