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夏秋季学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排课工作总体进度安排,现进行 2020年 夏秋 季学期本科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备案要求

1.培养方案调整备案

须严格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下学期开课计划及任课教师。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填写《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附件1),经学院(部)审核、涉及专业和年级的学生知情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8月修订)》(青大教字(2016)11号),每学期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门数最多为2门,达到3门的扣减1个指标分值(200分),每多调整1门扣1个指标分值。

2.新开设课程备案

若调整涉及新开设课程,填写《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 (附件1) ,并提交新开课程 信息一览表 ( 附件2) 和课程教学大纲( 中 、 英文版 ,内容及格式见附件 3 ),经学院(学部)审核 、涉及专业和年级的学生知情同意、 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开设。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学院(部)将《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一式二份),新开课程 信息一览表 、课程教学大纲(中 、英文版 各一份,双面打印)及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汇总表(附件4) , 经学院 ( 部 )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于 6 月 8 日 1 0 :00 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以上材料 的电子版 同时发送至 qd ukcb @163.com 。

联系 电话: 85953757

联系 人:刘洋 席岩

附件 :

1.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

2.青岛大学 新开课程 信息一览表

3.青岛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4.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8日

附件.zip

上一条:关于暂停学生自助打印成绩单服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0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增设课程备案材料的通知

版权所有 青岛大学药学院
  •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