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按照《青岛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青大学位字[2003]3号)要求,为促进我校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学士学位论文质量,20
20
年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篇数一般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4‰,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论文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应本着公正公平原则,优中选优、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并做好学生论文、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简洁报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等评选材料的存档工作。
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院
|
优秀论文名额
|
学院
|
优秀论文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纺织服装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文学院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物理科学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4
|
电气
工程
学院
|
1
|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应用技术学院
|
1
|
商学院
|
5
|
历史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师范学院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基础医学院
|
1
|
|
|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申报青岛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须经“维普论文
检测系
检测”检测,去除引用的文字复制比应在5%以下。系统检测权限
6月8日起开放
,请及时完成上传工作。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
1
5
前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书面材料报送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qdu
sysj
@163.com(邮件主题:**学院优秀论文),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打印装订要求
学位论文按照《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排版;装订要求胶粘,论文正文使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统一使用白板纸,彩色打印,模板见附件3。
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及电子版;
2.<<青岛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简洁报告)>>一式1份及电子版;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一式1份及电子稿;
联系人:
武旻华、段德玲
办公电话:85953560
地点:办公楼102
附件: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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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二零
年五月二十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