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药学院文件
青大药字[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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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药学院
关于基层工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学院学科调整变化,为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药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基层工会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院基层工会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青岛大学药学院工会主席:李 政
青岛大学药学院院工会办公室成员:刘 蔚、张 怡
根据学科管理有利的原则药学院工会下设六个工会小组: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一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高建军);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二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鞠传霞);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三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刘小红);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四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张婷婷);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五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刘 洋);
青岛大学药学院第六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刘 蔚);
学院原基层工会小组随着学校学科调整变化自然撤销。
各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校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
青岛大学药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