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进校招聘防控管理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用人单位可申请进校招聘,用人单位申请进校招聘时,必须出具资质证明材料。严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未经批准的劳务中介机构进校招聘。
(二)每家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超过2人。
(三)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情况,招聘岗位的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配合校方做好招聘前的宣传工作;
(四)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省内参会人员须持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参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省内五类人群还要出具省内三天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省外参会人员须持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参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入青后参会前三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到校参会。
(五)参会人员须从学校浮山校区西院一号门(宁夏路308号)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后进入。
(六)参会人员到达招聘会现场要按照招聘场地指定路线进入会场,并出示参会相关材料,与学生就业中心老师联系登记签到。
(七)参会人员要全程配戴口罩,与学生互动交流时保持安全防控距离。
(八)用人单位应积极协助校方做好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服从学生就业中心的统一安排,杜绝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九)禁止用人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张贴、悬挂和搭建各种宣传用品;
(十)不得干扰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或损坏其他单位的招聘宣传物品;
(十一)学生就业中心有权取消或终止一切未经许可的、私自进校或通过学生开展的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