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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2016年冬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6-09-18    作者:    点击:[]

医学部2016年冬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流程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工作内容

学生申请

学生、导师、学科、培养单位

9月26日前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提交《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硕士填写《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并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答辩。

审核确定

答辩资格

学科、培养单位、学位办

各学院(学系)受理、审核,并将《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和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和收录证明原件(文章待发者必须提交接受函和文章清样)、外语证明复印件、学费缴纳发票复印件、《青岛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送学位办;《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申请博士、硕士科学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qingyiyanjiusheng@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

盲评

培养单位、学位办

暂定10月14日下午2:00

校学位办组织学位论文盲评抽签

培养单位、学位办

10月19日

上午11时前

各学院(学系)将参加盲评论文送医研办(论文纸质版按盲评要求装订1份/人,电子版汇总后发指定邮箱)。

领取材料

培养单位、学位办

10月19日

各培养单位领取空白《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等纸质材料。

论文检测

培养单位、学位办

10月19日

以学院(学系)为单位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送交医研办。

校学位办陆续反馈检测结果。

评阅论文

学科、培养单位

10月27日-

11月17日

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全日制博士、硕士至少2位评阅人,在职博士、硕士至少3位评阅人,均为校外专家),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作答辩前准备工作。

组织答辩

论文定稿

培养单位、学科

11月30日前

逐级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前1周培养单位须将《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发至指定邮箱。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毕业鉴定

学科、培养单位

11月18日-

11月30日

对毕业、结业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给出毕业鉴定。

收集信息

打印证书

学科、培养单位、学位办

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及电子注册照片,务必于11月3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学位申请

及审核

学科、培养单位

11月30日前

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申请学位,逐级审核其论文答辩、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同等学力)成绩、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材料原件。各学院(学系)将有关原件送交医研办审核,并将同意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8-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用空白表决票(博、硕士士)》)电子版发送至医研办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医研办。

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培养单位

12月9日前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

公示

建议名单

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将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

材料汇总

与审核

培养单位、学位办

12月9日前

各培养单位将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及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学位申请材料汇总报送校学位办审核。

学校审批

学位办

暂定12月16日下午2:00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网上公示

授予名单

学位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后

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证书盖章

培养单位、学位办

暂定12月19、21日

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必须与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并加盖公章。

领取

学位材料

领取《学位证明》两份及学位申请材料。

档案存档

学科、培养单位、学位办

2017年1月6日前

根据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整理学位档案。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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